人的面貌长相并非你们所说的那副模样。”
李寻欢用手指抵住太阳穴,十年前的事太过久远,但那人的脸绝非陆小凤所描述的那般漂亮,不然的话他也不至于没什么印象,“十年期我在关外久居,确实遇到一个人出重价邀我去大漠,我拒绝后又换了其他借口,但我当时”
李寻欢叹了口气,似乎很不愿意回忆起当时自己的心情,“我已过而立之年,因为各种原因拒绝了他,那人后来又纠缠了几次,每次的理由都各不相同,但我始终没有答应。后来这人便再也没有出现,我以为并非什么大事,便再也没有关注下去。”
如果他当时再年轻一点,没准就会答应了。李寻欢揉揉额头,现在想来,他那段时间可谓是颓废至极,那些雄心壮志压根打动不了他,所谓的秘籍珠宝对他而言也犹如废纸粪土。那人被他拒绝后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好像这件事只不过是个小插曲,就这样平淡无波的过去了。
似乎是察觉到李寻欢的心情不佳,黑猫喵喵喵地在李寻欢的脚边直打转,随后四脚一蹬跃上李寻欢的膝盖,脑袋止不住地蹭他的手,直到把李寻欢的嘴角蹭出微笑。
“不过我当时在关外虽然有固定的居所,但周围知道我名号的人并不多,也不知那人是如何知道我的住地,又是如何找到的这个地方。”
李寻欢这话倒是很对,苟十三摇摇尾巴,和李寻欢膝盖上的黑猫两两相望,为什么穿越者前辈会对李寻欢如此执着他承认李寻欢的人格魅力苟十三盯着那已经被李寻欢rua成一滩黑泥巴的猫咪,但这应该不是唯一的原因。
“兄弟你果然没看过小李飞刀啊,小李飞刀,小李飞刀啊,知不知道”
正当苟十三思考的间隙,系统忽然换了声调,藏狗熟悉的声音又出现在他的耳边。不过很显然,他对自己间歇性诈尸的行为没有感到丝毫的内疚,反而还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亢奋。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可是因果律武器啊,我知道你血条很厚,但还是建议你别和他打架。”
藏狗的声音里透露出几分诚恳,“你应该还不想被扎成筛子吧,变成一喝水就漏的汤姆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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