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没有好价钱暂时就留着嘛。”
林恒点头:“那过些天我去找人问问情况。”
其实他早就已经想好了,卖肯定是要卖的,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积累原始资本。
一个人参放到后世就算能卖出个几百万的高价,也已经不值了。
这时候正是风口浪尖,一万块就算是买座房子,后世都能翻几百倍。
只是想卖掉,还得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一般人可买不起这种东西。
他准备最近找时间去一趟城里,看看能不能找一个合适的买家。
麝香还有皮毛,这个就可以直接卖给国营商店那边,价格也不会差太多。
他原本计划年内去一趟安城的,现在看来恐怕是有点难了,只能等开年再说了。
林恒看着秀兰又说道:“如果卖的价钱好了,咱们就买一辆摩托吧,想去那里也比较方便。”
马适合在山里行走,有时候走崎岖的山路拉个货啥的挺方便,但是去比较远的地方,比如进城那就不方便了。
还是摩托车速度快,还不需要歇息。
他要发展事业免不了经常进城办一些事情,拥有一辆摩托车还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这么做的前提是人参卖了,如果只是卖了一个麝香那他是不会买摩托的。
秀兰抬头询问:“一辆摩托得多少钱啊?”
摩托这种东西对她而言太陌生了。就和手表一样,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拥有,对于其价值也完全不了解,只知道很贵很贵。
林恒一边陪女儿玩游戏,一边回答:“新车最便宜的型号也要一千五左右,贵的还有两三千,四五千的。动力不一样,价钱也不一样。”
林恒大概给秀兰讲了一下,她才对摩托车有了一个概念。
想了一会儿,她回答道:“那你想买的话就买吧,我都听你的。自己有一辆摩托车也挺好。”
林恒咧嘴一笑:“那等把人参卖了就买,有了摩托你想回娘家咱们当天往返都没问题。”
摩托车的速度向来都是比汽车还快的,走这种崎岖的山路更是如此,去绿水县一个小时就能赶到。
秀兰微微一笑:“那可太好了,我家老公真厉害。”
这幸福的生活让她感觉都有点做梦一样。
这时候天色已经黑了,她将手上的活放下来看向林恒询问:“吃啥饭,我去给你做。”
林恒刚想说话,秀兰又狡黠一笑:“不准说随便,因为我也不知道吃啥。”
林恒无奈摊手:“你还真是预判了我的话啊,那就吃个酸汤面吧。”
“那好,你带着晓霞乖乖等着就好。”
秀兰点点头,转身出去做饭。
虽然秀兰这么说,但林恒穿了棉袄,带着晓霞一起去厨房。
就算不帮忙,在这里看着,做饭的人心里也会开心很多的。
秀兰看了看林恒和女儿,脸上不由的露出了笑容。她突然发现不知何时,笑都成了自己的常用表情了。
仔细一想,原来是生活太幸福了。
秀兰炒了一个粉条炒肉,切了卤制的猪耳朵和猪小肠,最后还从坛子拿了一点泡竹笋。
“一坛子竹笋竟然都已经吃完了。”
秀兰将最后一点泡竹笋捞出来后说道。
因为林恒做的不错很好吃,当初特地拿了一个大坛子来泡的。
林恒看了一眼,回答道:“正好最近应该有冬笋了,找个机会去挖点冬笋就好了。”
秀兰点点头,和林恒端着菜去了卧室。林恒用开水冲了一点米酒,两人一边喝一边吃。
“爸爸,我要吃猪耳朵!”
菜刚端上桌,林恒怀里的晓霞就指着猪耳朵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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